摘要:唐时杰/摄近日,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采用“云开庭”和现场庭审相结合的方式,对全省首例“套路嫖”系列诈骗案进行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,6案100名被告人被判处5年至1年2个月不等有期徒刑,依法单处或并处罚金。...
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刘志月 《法制与新闻》记者 何正鑫 通讯员 姜泰阳
听说过“套路贷”,没想到还有“套路嫖”——
湖北武汉,李某、杨某等百余人组成的诈骗团伙,通过互联网以“色情服务”诱骗男性到线下实体店高额充值消费,涉案金额高达170万元。
图为江岸区人民法院庭审现场。唐时杰/摄
近日,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采用“云开庭”和现场庭审相结合的方式,对全省首例“套路嫖”系列诈骗案进行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,6案100名被告人被判处5年至1年2个月不等有期徒刑,依法单处或并处罚金。
2019年7月,武汉市公安局江岸区分局经过3个月缜密侦查,打掉一个通过互联网以“色情服务”诱骗男性受害人到线下实体店,实施高额充值消费诈骗的特大跨省犯罪集团,分别在武汉、西安、成都等地6处诈骗窝点抓获涉案人员237名。经深入调查、逐一甄别,其中100余人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。
图为被告人出庭受审。唐时杰/摄
经审理,法院查明,2016年12月以来,被告人李某、杨某等人在武汉、成都等地陆续开设18家男士SPA馆经营按摩业务,通过网络社交平台,采取散发小卡片、发送照片视频等方式招揽顾客,使用固定营销“话术”,让其误认为可享受色情服务而前往实体店消费。待顾客到店后,由担任“前台”“美容师”“顾问”等角色的人员,通过暧昧言行走色诱套路,引诱其办卡充值,提升充值等级,以此骗取财物,累计132名被害人上当受骗,犯罪金额170余万元,单笔诈骗金额最高达7万元。
江岸区人民法院认为,被告人李某、杨某等100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采取虚构事实、隐瞒真相的手段,针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活动,数额较大,行为已构成诈骗罪。
100名被告人全部表示认罪认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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